生命的哲学定义:生命是生物的组成部分,是生物具有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,是生物的生长、繁殖、代谢、应激、进化、运动、行为表现出来的生存发展意识,是人类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生物中发现、界定、彰显、抽取出来的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。
哲学中对生命的定义1
1、生命的意义有如慧星划过天空,虽然短暂,却照亮人间,那就是奉献物质财富,奉献精神财富。
2、生命的意义在于价值的创造。生命只是宇宙能量代谢的一种形式,能量的集聚形成生命,能量的消失形成死亡,一生一死之间能量的转化,推动了宇宙自身的发展。
3、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,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的缺失,灵魂空虚、物欲横流,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,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,有各种不安和痛苦。这不仅是这个星球上生命的悲剧,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。
生命在世界中具有本体论地位
生命哲学的诞生是作为对哲学体系的反应,在反思与批判传统哲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。
生命哲学家一方面想把高高在上的抽象哲学扩展至日常生活中,另一方面旨在摆脱以往经典哲学探究人的本质的理性化模式。
生命哲学把人从理性主义的泥潭中解放出来,肯定人的生命活动,关注生活世界,对幼儿生命教育极具启发意义。
生命在世界中具有本体论地位。生命哲学把生命作为基本研究对象,将其确定为核心概念,并赋予其本体论意义。
叔本华是现代生命哲学的奠基者之一,创造性地用“生命”来对抗理性并将其确定为哲学原则。
反对把理性认识作为主体性之核,认为“理性之我”无法确切说明人们所体验到的自我意识的统一性。
只有意志才是主体把握自己的真正工具,才分别对它揭露和指出其本质、它的作为与行动的意义及内在动力。
即通过意志的经验达到意识真正的、最后一个统一点。
同时,“世界是我的表象”,是同主体相关联着的客体,都只是表象,是直观者的直观,世界只是为主体而存在。
而且,意志纯粹是一种无意识的、不可遏止的盲目冲动,是自在之物,是这世界的内在蕴含和本质之物;而生命与世界等可见之物,或者一切现象,都只是反映意志的镜子。
于是现象与意志相伴相生、不可分割;并且哪里有意志,哪里就有生命,哪里就有世界。于是,意志就是生命意志。
至此,意志和世界的关系就具体化了,意志作为“要求生命的意志”就变得具体了。
这样,在生命实践中,传统上的主客之分就瓦解了,因为主体和客体构成了一种在生命意志里可以体验到的整全之维,这种整全只是通过理性认识才被分割成两部分。
“生命冲动”这一概念来表明这种原始的生命力量,并明确把其作为世界的本原。它“是一种倾向,这种倾向的本质就是要以集合的形式发展,依靠自身的生长开创出不同的方向”。
生命冲动是创造与形成世界的原生力量,宇宙万物皆源于此。生命爆发成为个体和物种的方式类似炮弹爆炸,它取决于两个方面,一是生命冲破无机物质时遭遇的阻抗,二是生命自身内蕴的爆发力。
生命冲动的自发运动形似火山爆发,向上喷涌,就创造出所有的生命形式;这一自发运动的反向坠落,就生成了所有无生命的物质,而且,生命冲动作为内在动力驱动着物种的进化与分化。
生命是哲学的中心议题
他把目光聚焦于人类的精神领域,利用经验理论规定生命概念所处的系统范围。
自然科学及其理性主义存在明显的缺陷,其思维形式无法包容经验的丰富性,却毫无顾忌地、普遍地强加于现实。
于是,提倡哲学分析的前提在于正视“完整的、全部的、没有受到破坏的经验。”“经验”才是生命的“伟大的事实”,哲学与对生命的研究就要从这里出发。
因为,每一个现实的、具体的、完整的与鲜活的人,无论身处何时何地,莫不是以经验的整体性触碰实在的完满性的。
生命是意识的形式,是其结构,是人的经验世界。
其至少包括3个不同层面的内涵:其一是生理学意义上的,有机体适应环境;其二是心理学意义上的,“生命是同人有关的心理活动的内在联系”,是意识活动与体验的统一体;其三是外部经验,是一个面对环境压力的主体所得到的经验。
这三位生命哲学家对生命的认识虽存在差异,但一致把生命作为最重要的哲学议题和最现实的东西。
并一定程度上把生命确立为世界的本体性存在,用这一整体的生命对抗传统身心二元论和反噬生命的绝对理性,使哲学返回人间,使世间闪烁生命的光华。
生命本质上是一种内在的创造性力量。不同于唯物主义把生命视为一类特殊的物质,也相异于传统唯心主义把生命等同于永恒的灵魂。
生命哲学把生命理解为内蕴于世界的创造性力量,是一种内在的爆发力或活力,无论是“生命意志”还是“生命冲动”都生动地诠释着这一本质。
生命意志纯粹是一种无意识的、不可遏止的盲目冲动;柏格森认为,生命本质上有别于机械、惰性的物质,而是一种不断克服物质阻力而蓬勃向上的内在力量。
这一内在冲动或力量驱动着生命体的自我实现,“渴求生命是一种充满秘密的、只要求生命,除了生命什么也不要的必须,对充塞所有生命体的`生命意志来说,这里不存在任何理由。”
也就是说,不是物质催动着生命,而是内在的生命力量滋养、形塑与驱动着物质上的形体。
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肢体健全的人颓唐萎靡,生无可恋,惶惶不可终日,如行尸走肉,“看似活着,实则与死了无异”。
根本原因在于本质性的内在生命力量疲软、虚弱或,相反,不少身体残缺的人却昂扬向上,奋斗不息,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,主要原因在于内在的生命力量勃发、旺盛。
“要求生命的意志”才是这个表象世界的本质,也是人的“存在的积极态度”,是世界内在的原则,主宰着生命的进程,“意志靠自己的力量上演了伟大的悲剧和喜剧”。
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
它之所以具有创造力源于意志的矛盾本质——老是要成为不是它自己的东西。
“生命不就是想成为不同于自然的东西吗?”,就是去创造区别和忍受区别,也就是去创造自己的风格,“通过风格,生命得到了辩护。拥有风格的生命是一种不证自明的力量。”
对于有意识的生命来说,就是一种行动着的、不可逆转的绵延事物,就是要永无休止地进行自我创造。
生命的原始冲动就是生命自身携有的内在动力,就像从炮筒里射出炮弹一样驱动着生命的进程。直观和体验是把握与理解生命的正确方式。
正因为生命哲学家们认为生命并非一种客观物质性的显像存在,不能以对待物质世界的方式去认识它、把握它与理解它,于是他们提出直观与体验作为正确打开生命之门的密钥。
引入与借助“直觉”——“是一种本能,具有自我意识,能反射到它的对象上,并无限地扩展这个对象”或简称为“能意识到自己的本能”,把本能同现实的直接关系与概念的清晰性连接在一起。
智力或理性,在科学的帮助下,日益彻底和清晰地向人类揭开物理世界的奥秘,但面对生命。
智力只能将其转译成无生命的术语,仅仅围绕生命打转,基于一系列外部视角,顶多只能将镜头对准生命,调整焦距把生命拉近,却无法进入生命内部。
但是,直觉却把我们引向生命的最深处,它以总体生命为对象,在我们和他者生命之间架起同情沟通之桥,从而把我们引领进生命自身的领域,创生着无穷无尽的理解。
用科学理论把生命和精神联系起来——对精神进行符合主观体验的逻辑分析。
精神科学绝不能采用自然科学的那套研究方法。因为一个真实和充满活力的个体的生活感受,以及这个既定世界对他所展现的丰富性,是无法被一个普适性的科学逻辑体系所覆盖与穷尽的。
就经验的起源来看,它所囊括的彼此迥然不同的各种具体内容,是无法经由思想而互相转译的。
通过我们的存在的总体性而给定的东西,是永远无法被还原成为各种观念的。对它们的说明只能通过体验与理解的方式进行。
“只有通过所有各种有关我们自己的生活和其他人的生活的表达。把我们实际上所体验到的东西表现出来,我们才能理解我们自己。”
体验的我不是一个纯粹的知性的我,而是把主观情感带入了主体。
体验是一种具体的存在于世界的形式,其本质在于主客交融、情景交融的状态性,内外的各种经验和想象的观点构成了感知和判断、感情和愿望的复杂意义。
而理解的要义在于,不是同自然认识一样靠的是清楚的、非常确定的东西……而是一个确定-不确定的东西,是对确定东西作的试验,一种永远不会结束的东西,是部分和全部的更替。
哲学中对生命的定义2
1、 生命的本质:
生命的本质是什么?是物质的生命还是灵魂的生命?哲学家们一直在探讨生命的本质,其中一些学派认为,生命是神圣的、有目的的存在,而另一些学派则认为,生命仅仅是化学、物理和生物学的现象。
2、生命的目的:
生命存在的目的是什么?是为了自身的存在还是为了更高的目的?这涉及到意义的问题,哲学家们认为生命的目的可以包括利他主义、自我实现、幸福和智慧等。
3、生命与死亡:
生命和死亡是一个不可思议但难以避免的话题。哲学家们探讨了生命的价值、死亡后的存在和生死的关系等问题。
4、生命的'起源:
哲学家们也在思考生命是从哪里来的?是通过自然发展还是通过某种意义上的创造?这使得哲学家们探索了宇宙的本质、生物学的历史和人类的起源等问题。
总之,哲学可以提供一个框架和思考方式,对生命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究,从而更好地理解生命的本质、目的、意义和价值。